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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出门


不等他思考这东西是怎么出现的,就见陆鹤庭一边用帕子慢条斯理的擦拭被浊液弄脏的手指,一边语气含笑说:

        “刺纹随着人的情潮涌动肌肤升温而显现,越动情,色彩就越深越艳,情、潮冷却一刻钟后就会恢复,这是花楼和南馆常用的方法,我以为你知道。”

        “……”

        慕云修很想怼他:正经人谁会知道这种东西!

        可形式对自己不利,只能红着眼角认命的咬牙:

        “……现在知道了!”

        恶趣味!就他妈的会玩,真给玩出花来了。

        行吧,想想好歹也比剥皮好一点。

        又看向镜子,感觉神奇又微妙,这会儿图案这么明显仿佛活过来了一样,说明他刚才……

        视线悄悄瞥过陆鹤庭好看的手掌,没错,他刚才超有感觉的!

        稍微粗糙温热的手掌加上金属饰物若有似无的触感,就……无以言表,建议有条件的自己体验一下。

        只怪他这阵子每天吃饱就睡,除了喝药还每天喝大补汤,精力过盛咯。

        擦干净手之后,陆鹤庭又亲吻着他的后颈并‘温馨’提醒他:

        “这叫彼岸之蛇,巫医奉为百毒之主,记住了,只有我能看,你要是让别人看到,我就真的连皮给你剥下来,乖一点,这刺纹可抗多种毒物,对你大有益处。”

        说完将人抱回到软榻上,慕云修不敢看他,低头拉好衣服,完了之后双手抱膝的装鸵鸟,耳尖都是红的,心里兵荒马乱,暂无心思理会背上的东西有什么作用。

        上次有加料的合卺酒还可以找些借口安慰自己身不由己,这次神清目明的就这么在陆鹤庭手里屈从了,还感觉棒棒哒,他的直男灵魂咋这么不经熬呀!

        啐!肯定是原主这具皮囊天生弯!

        陆鹤庭依旧淡定,并不照顾他仿佛要冒烟的情绪,看了眼窗外夜色说:

        “我去洗个手,你缓一下神就更衣,我带你出门走走。”

        说完也不等害羞的人回答就转身出去了,绕过屏风才暗自舒一口气,轻轻捻一下手指,温热黏糊的触感以及某人克制的喘息,让他差点把持不住。

        慕云修将头埋在臂弯里,直到卧房里龙涎香以及体、液混合的气味消散才抬起头来,脸还是红得不成样,他完了,迟早要弯在陆鹤庭手里。

        一个太监这么会撩,对他这个直男打击很大的。

        缺斤少两的撩个屁,就算弯了,假东西他绝对不用!

        ……

        穿越过来到现在,也差不多半个月了,慕云修是第一次出门。

        坐在陆鹤庭特地找来的普通马车上往外城驶去,心情难免雀跃,这是很久没有出现过的感觉了。

        南枢国的都城构造由外到内分成好几个部分,外城、内城、皇城以及皇宫。

        其中外城是平民百姓的居所,三教九流聚集地,最具市井气息的地方,当然,还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居住在城中,分散在城外,哪些群体多半是比较危险的。

        内城多为普通官宦和商贾阶级,商铺鳞次栉比,内城和外城是整个城池人口最多的地段。

        皇城则是天潢贵胄和朝廷命臣聚集地,安置各种官方机构门庭,以及大小不一的皇家园林别院行宫什么的。

        至于宫城,也就是皇宫,处于整个城池布局的中央,也称为天子禁宫。

        各个城区之间都有城墙城门隔着,巍峨恢弘,整体格局跟正常历史记载中的古代城池结构差不多,想来作者是做了借鉴的。

        撩开车帘,看向外面灯火阑珊的街道和散发着古朴气息的城墙城楼,失落感突然漫上心头,慕云修的思绪随着忽明忽暗的光亮逐渐飘远……

        在原来的世界,他从小就寄宿在一个远房亲戚家里,寄人篱下的感觉并不好,对方只负责让他活着,说不上多么和善。

        他似乎还生过一场病,伤了脑子,病因以及十五岁以前的记忆都是模糊的,多是从身边人口中得到细节。

        他十八岁的生日当天,收养他的人留下一张字条后杳无音信,他开始独自生活,过早的体验了人情冷暖,却奇迹般的适应得很快。

        身边的人常说他天生高傲,他觉得不是,他只是自信自强,没有长成自卑阴暗的性格,还懂得惜命,毕竟他能活着太不容易了。

        哪怕没有受到善待,他也感激收留他给他饭吃的人。

        二十五年的人生,单调到乏味,不仅对生身双亲没有任何念想,就连恋爱都不谈。

        别人觉得他是高冷,其实是因为从小缺爱,他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别人。

        没受过亲情的滋养,他乐观而又孤独,所以猝死穿书之后很容易就接受了。

        来到这里,从一开始的惊慌失措到现在逐渐平静下来,他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

        无论原文结局如何,无论原主意志怎样,他都不在意,哪怕不得不做自己讨厌的事,但为了活下去他也会尽力而为。

        毕竟活着才有希望。

        陆鹤庭是黑莲花,不是什么暖男忠犬,可好歹是位面之子,在位面世界,最安全的是跟主角同一阵营。

        回头想想,他很庆幸穿越来的时候跟陆鹤庭的关系还没有陷入死局。

        他只是个生活在太平盛世的普通人,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也没有大佬外挂,炮灰的身份如履薄冰,唯一能做的就是安分不作死,待在陆鹤庭身边步步为营。

        他是男人,打心底不想依附陆鹤庭,可现在的情势不允许他独立自主,这就是他拼命改剧本的原因。

        他不擅长权势阴谋勾心斗角,所幸能借助原主的记忆以及能力见机行事。

        说到底他只是这个世界的偷渡者,是原主放弃了活下去的意志才给了他穿越的机会。

        既然是这样,那么所有的一切就该由他自己做主:

        比如为了苟命崩人设,对原主的爱恨情仇冷漠以对,原主真的在天有灵也怪不了他。

        等避过死劫之后,他就把位置让给正宫,找个安静的地方过完这一生,如果因为剧情改变他跟陆鹤庭的结局朝着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那就再说吧……

        “吁——”

        伴随着车夫的呵斥,马车‘吱呀’一声停下,慕云修收回飘忽的思绪,跟陆鹤庭下了车。

        这是外城一条长街的街口处,入眼可见远处的街道上熙攘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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