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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女高中生【回忆】


一捧花束里,客户要的是几朵玫瑰,几只百合,边上拥着的一簇满天星和那几片叶子一样,虽是花,但当草,是店家送上的。

        简欢是一簇满天星里的一小朵,掉了不可惜,不像是玫瑰,谢一片花瓣都令人心疼。

        简欢心知肚明。

        ——————

        简欢躺在医院里的日子着实无聊,私人医院,单人病房,没人陪她聊天,在完成课程任务后,那些晚霞煮红的傍晚,她只能和过去的自己对话。

        一如她高三一直做的那样。

        高三是一段麻木的时间,并不令人焦灼,只是重复,重复,重复。

        微风拂过所有人课桌上的试卷,没有任何一个高三学生会抬头,只有不耐烦的一声“啧,”关窗一声闷响,飞起的试卷被无情钉回桌上,再无处逃离。

        翻书声“哗哗”作响,代替风声。

        只是这样的日子里,荷尔蒙依然在作祟,所谓高考前的紧要关头,也是需要紧紧抓住的青春的尾巴。

        高考前,简欢的一个朋友拉她出来聊天。

        朋友盯着楼下的花坛,说:“欢欢你知道的,我自己觉得自己什么都还可以,我不是不自信的人。”

        “嗯,我知道——”

        简欢挂念没有写完的数学错题,敷衍地微笑着,精确地说出朋友爱听的话:“你挺棒的啊,学习好,性格又很温柔,朋友很多……”

        “你有没有自卑过?”

        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令简欢有些诧异,她多了几分认真,点头苦笑:“当然啊……怎么突然这么问,你怎么了呀?”

        “其实也没什么,”朋友托着下巴,深沉地叹气,“就是算是短暂地暗恋了……然后失恋吧,感觉能突然能理解你了吧,突然就知道什么是自卑了。”

        简欢伸手揉去眉头间的不解,挂起礼貌的微笑。

        学麻了的高三人竟然还有时间思考情爱么?

        朋友抬起头看简欢,目光躲闪,吞吞吐吐:“八班的体委,领操的那个……”

        “嗯?”

        “林颢……你肯定知道吧。”

        听到这个名字,简欢恍然大悟。

        她知道林颢,全校都知道林颢,不用什么限定词,这个名字本身就足够具有指向性——表白墙上的常驻心动男嘉宾,让他们这所非重点普通高中名扬各大重点高中的神仙人物。

        帅是主观的喜好,而林颢是客观的美感。

        每个周三晨练,武术操总是格外齐,听闻是因为——主席台上领操的林颢,女生们个个精神抖擞,把每个心里直骂“sb”的武术操动作都做到极致,令教导主任暴风感动。

        据表白墙曝光,林颢戴个鸭舌帽在学校门口和一群男生蹲着啃冰棍,因为下颌线漂亮而被外校女生拍下送上艺高的万能墙,在帅哥如云的艺高杀出血路,名震全市,听闻有女大学生专门跑来看他。

        简欢有幸在语文组办公室见过他一次,高三寒假前,当时林颢似乎是和他的班主任确认之前作为艺术生外出集训的请假手续,而简欢在数卷子。

        数到了第27张。

        “来了?来,林颢你过来。”

        没听清名字,只是来了人,简欢随便抬眼一扫。

        然后,她吓到了。

        彻底忘了自己数到了哪里。

        其实先不知道对方是谁,第一眼的信息来自于对外表的评价,而非对信息的匹配,无法撒谎,来人具有令人一见钟情的外型,高,瘦,四肢修长。

        黑发——印象深刻——艺术生里罕见的没有漂染烫过,震撼人心的冷白皮,里搭荧光绿卫衣都显白,侧脸漂亮锋利。

        简欢知晓所有小说都用锋利形容男主的下颌线,这个词用滥了,用得没了味道,用到模糊,再无画面感,但这个词在简欢看到林颢的下颌后,忽地有了准确的释义。

        语义如此清晰,如可以用量尺衡量作为数据。

        然后才是回神。

        啊,是那个林颢。

        隔着一块塑料板,简欢看了两眼,第一眼是无意,第二眼是惊艳,但都看得潦草,出于紧张不敢多看。

        但她重新数着卷子,还能看到衣角,听到声音。

        男生规矩地穿着藏青色的冲锋衣——他们的冬季校服——艺术生都不愿意穿,话不多,只是听矮他一个头的班主任念叨,他们八班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出了名的唐僧转世,说起话来很碎,但他似乎耐心很好,偶尔低低应一声。

        名声在外,意外地行事低调。

        大多人有过这种经验,欣赏美的事物靠毫无准备的第一眼,比如,一般别人先说了某位男生怎么帅,有了心理铺垫,见了便不觉惊艳。

        同一个年级,隔壁的隔壁班,看他领操、领跑,也一起上过体育课,那么多人说过林颢好帅,被同学安利过那么多帖子、照片,简欢早就有了太多的心理准备。

        但那时,简欢突然意识到,这样一个人就和自己站在自己每日都来的,这个熟悉、狭窄、喧闹且真实的高中语文组办公室里,中间只挡着一块老师的工位隔板,面前有几叠她早上端过来的练习册——还没批改,新印刷出来的卷子有好几套,垒得很高,今天的作业是(一),空气里有茶味和油墨味。

        现在林颢站在这里。

        感觉有点奇怪。简欢想。

        那个林颢就在这听老班念叨,而自己在数要发给同学们作为作业的卷子,那种猛然冲击日常生活的陌生与真实,像个炸/弹,炸开高三麻木日子的深潭,无视铺垫,仍令简欢屏息。

        “啊,他啊。”简欢不自觉点头。

        “对,就是他。”

        简欢不觉朋友喜欢上林颢奇怪,她扭头看向走廊尽头,目光一路所经过的学生,背书的,争论的,匆忙的,从容的,情态各异,这其中多数女生包括少数男生有一个共同点,喜欢林颢。

        众口难调,林颢是学校历史上第一个估计也是唯一一个统一审美的公投校草,美得让人忽视他得过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奖项。

        在他是在校生的三年里,这所平凡的高中从不缺故事。

        也许,严谨地说,表白墙和传闻多多少少有些夸张的成分在,但这种“出圈”到哪种程度,简欢切身体会。

        在节日的家庭聚会时,提起自己是xx高级中学时,一群对她不感兴趣的同辈人忽然眼睛放光,围住她问东问西。

        “哦,就是那个林颢在的学校是吧!”

        “你和他一个年级吗,见过真人吗,真的那么帅吗?”

        “你好幸福啊!!!他人怎么样,有女朋友吗???”

        “他是哪个班的?”

        “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能给一个吗?”

        面对种种期待,简欢总是一边受宠若惊,唏嘘着感受这沾来的光,一边谴责自己虚荣,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提问中从忐忑艰难到平静麻木地说出自己压根和林颢没交集的事实,甚至学会抢答。

        “是的,我和林颢一个高中。”

        “一个年级。”

        “不熟。”

        “不知道。”

        “□□没有,要不到。”

        好像,相关的记忆就是这么多。

        现在和自己说喜欢林颢的这位朋友,不久前义正言辞地谴责那些喜欢林颢的女生过于肤浅,认为林颢除了张脸没什么值得喜欢。

        女人总是在变。

        简欢迟疑了:“……啊。”

        朋友笑了一笑,笑意里有些骄傲和矜持:“一直有很多人喜欢林颢,我也知道,不过,我和那些人不一样,不是因为他长得帅所以喜欢他。”

        简欢:“啊,那是因为……?”

        朋友的脸忽而有些红。

        “我和林颢,一个社团的,你知道吧。”

        “前天退社团聚会,基本社员都来了,林颢很少来社团,聚会的时候也来了,然后就,玩了个游戏。”

        “我们玩老鹰抓小鸡嘛,也不知道怎么的,我也没想过要刻意和他分到一队,但就分到一起了。他护我的时候,我被撞到了,别人撞到我之后什么都没说,他特意停下来,回头问我怎么样,问我‘还好吗’。”

        朋友强调“特意”两字,盯着简欢的眼睛以增强说服力。

        确实是标准的小说情节。

        简欢又想,这一句关心是正常的交往礼节,因此而一见钟情,当真没有因为那张脸的加成?

        简欢在这种怀疑中微笑着点头。

        得到肯定,朋友才继续道:“大家还起哄,但我没觉得怎么样,也没有说什么,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哎呀,反正后来我一直就注意他,就看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个手表。”

        “社团里的同学有说,那是另一个女生——他玩的好的朋友,也不是女朋友吧,送他的生日礼物,他经常用这个牌子。我回去搜了那个牌子,只是好奇,没其他意思——最便宜的都好几千块。”

        简欢收起不合时宜的微笑:“啊……”

        “你肯定不理解,”朋友深沉又悲伤的语气令简欢有些出戏,但她还是听着她的朋友说,“一只那样的手表,我长这么大,成年礼都没有得到过那么贵重的礼物。”

        “可那是他随随便便戴的东西。”

        简欢看到她的朋友仰起头,声音有些变了调:“我就,一直觉得我什么都值得,但那时候,我觉得我不值那一块表,然后我的暗恋就结束了——很可笑吧。”

        简欢沉默着。

        她想说,没什么可笑的,也没什么好伤感的,其实你一直值得,不多,不少,没变过。

        不过,少女的心事是不该被评价的。

        “你也喜欢林颢吧?”

        朋友忽然开始问简欢,也许是说出自己的秘密让她有些不安。

        “啊?”

        简欢因为这个问题过于荒唐而显出的慌乱被朋友敏锐捕捉,当成了确凿的证据。

        “干嘛啊,吓到啦?喜欢他很正常啊,他很帅啊,见过他的都对他有点意思吧,人还温柔,成绩好,单身,不像其他那几个长得好看点就乱撩女生,所以没事,很正常啦。”

        “那也不……”

        面对简欢的否定,朋友却明察秋毫般地了然一笑。

        “没关系啦,虽然我们都没希望,但是分享一下就感觉舒服多了,对吧?大不了一起喜欢嘛,再说,喜欢林颢又不丢脸,我会替你保守秘密的。”她拍拍简欢的肩膀以示宽慰。

        简欢哭笑不得。

        将倾听秘密的对象置于和自己同样的情境,以此获得安全感,女生分享此一类秘密时,同为暗恋者才安全,这心理简欢明白。

        所以简欢最后只好笑了笑。

        朋友又啰啰嗦嗦说了许多,但简欢记不得了,脑子里一会是林颢那锋利漂亮的下颌,一会是朋友张张合合的嘴唇,林颢的脸又忽而变成了边伯贤的脸,而朋友变成了自己,变幻太快,简欢头疼,太阳穴一突一突。

        朋友说要去告白,她拦了吗,好像拦了。

        但朋友还是去了,失败了。

        还有什么来着?

        那位朋友告白失败后影响成绩了吗,好像是,她考去了哪里来着?

        林颢是好看的、出名的、优秀的,就像是现在的边伯贤一样,如果得到,能给予少女心和虚荣心极大的满足。

        但。

        她没喜欢过林颢。

        简欢靠在蓬松的枕头上,将滑落的被子慢慢拉至腰间,松了手,缓缓抬眼瞥向窗外,她没什么表情,因为做不了大表情,牵扯肌肉会痛。

        脸,仍然疼,很痒。

        医生说,也许会留疤,也许不会。

        房间里很暗,光影界限分明,简欢在那暗处,只有一双黑色的眼闪烁着红光。

        她在望着光。

        光煮成了酒红色,是浓稠的液体,泛着饱满的光泽,大理石阳台盛不下了,光便缓缓地溢了出来,滴在了地板上。

        残阳如血。

        在难耐的痒意和疼痛中,她忽而自言自语。

        “你看,耀眼的人,是会灼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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