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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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无所适从,咱们可以定下四条总纲,公布天下。”
“所以,汉高祖刘邦与民约法三章,咱要与民约法四章?有点意思。”
朱元璋眼中精光一闪,颇感兴趣地道:“那么,关键就在于这约法四章的内容了,标儿说来听听。”
朱标道:“其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可!”
在封建时代,法律,国家,皇帝,本身是三位一体的。朱元璋从本能上讲,就要掌握法律的制定权,解释权。最多最多,就是和朱标分享。
朝廷官员们?想都别想。
要不然,他也不会在洪武二十二年,将《大明律法》制定好之后规定,后世不得做任何更改了。
朱标继续道:“法不追溯即往!也就是说,如果官民百姓是在修改律法之后才犯罪的,官府不予追究。”
“这就是为了避免,律法修改,官民百姓无所适从吧?也可以。”
“其三,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嗯,提纲挈领,说得不错。”
“其四,国之用刑,除谋逆外,疑罪从无!”
“什么?国之用刑,除谋逆外,疑罪从无?”
老实说,听了前三条总纲之后,心中并没有多少波澜。当然了,也谈不上失望——制定律法总纲嘛,就得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让人心中大起波澜,反倒是不正常了。
不过,现在!
“国之用刑,除谋逆外,疑罪从无?国之用刑,除谋逆外,疑罪从无?”
朱元璋越念眼前越是明亮,道:“ 标儿,你可知,自古用刑,疑罪从有,而不是疑罪从无?!”
“确实如此,”朱标道:“无非是两权相害取其轻而已。父王以为,是奸猾之徒为害之多,而是贪官污吏为害多呢?”
“当然是贪官污吏危害为多!咱甚至准备制定律法,禁止衙役出县城,为害乡里。”朱元璋毫不犹豫地道。
他出身最底层,没有任何人比他更痛恨贪官污吏,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明白贪官污吏的危害性。
“还是的啊!”朱标深深一躬,正色道:“百姓柔弱,在揭竿而起前,唯一能对抗那些贪官污吏的就是朝廷律法了。如今,儿臣请父王开一代之先,制定律法时站在百姓的这边,国之用刑,除谋逆外,疑罪从无!”
“这样啊……”朱元璋眼中精光一闪,微微点头道:“如果此事能成,咱们父子的约法四章,可要远远超过刘三的约法三章,永彪青史了。”
……
……
当然了,制定律法如此大事,不可能刚刚十岁的朱标的一番话,朱元璋就言听计从的。
但是,他这番话,确实给了朱元璋极大的触动——开一代风气之先,站在百姓这边,无论哪个理由,都是朱元璋的平生所愿。
很快地,朱元璋招来了李善长、宋濂、刘伯温、胡惟庸、杨宪等谋士议论。
终于,三个月后,一个新的吴国衙门成立了。
在这衙门前面,离着一座石碑,上面写了朱元璋的约法四章。
“其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其二,法不追溯即往!其三,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其四,国之用刑,除谋逆外,疑罪从无。”
落款是吴王朱元璋、吴国世子朱标。
并且立下誓言:法可易,纲不可易。后世子孙更改此纲者,不为朱氏子孙!
这也是以后大明律法的总纲了,太祖钦定,与民约法四章,不可更改!
律法总纲定下来之后,朱元璋对律法的关注程度,就降低了许多,反正不合适的话,十年后还可以改嘛。
事实上,这才是朱标的主要目的!
在他的引导下,大明的生产力水平肯定会突飞猛进,律法当然要随之不断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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