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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去猪倌的家


于是我就在希格斯的带领和二十名全副武装的棒小伙的护卫下,再次离开鹿厅前去感谢我家的猪倌——距离我被刺杀才不过隔了一天时间。

        对于这样不但危险而且简直就好像是作死不悔改的行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对我提出劝告,就好像这么做才是一个北地王子应有的做派似的。

        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带米卡,而且全副武装——背后背着四支重标枪,腰间挂着两柄手斧和一柄剑,还提着一面盾牌——所有这些武器,都和我的体型相称,虽然必然削减了威力,却毫无疑问更能让我发挥我的力量。

        不幸的是……

        啊呸,是幸运的是……

        但是啊,果然,明明是希望能够放松一下的出门野游却遭到暗杀,而这一次明明全副武装又带够了打手,却反而什么事情也没遇到,总觉得有些小小的失落呢。

        总而言之,离开鹿厅,下到山下,顺着隆德城的城墙向河边走,很快就见到了一座庞大的木屋,也就是猪倌克维尔德的家。

        不过,这句话也许换个说法会更加贴切些——那里就是俺家老爹的养猪场,克维尔德就住在那里。

        当我们这一队人靠近的时候,最先发现的,正是那些魁梧凶猛的牧猪犬。

        尽管个个都给拴着粗大的绳索,那些恶狗还是立即凶猛的吠叫起来,并且作势前扑,一次次将拴在栅栏上的绳索崩得笔直。

        紧接着,伴随着大地的震动,一座肉山撞开木屋的大门直冲了出来。

        那个身量宽阔的壮汉双手持斧,圆瞪双眼,通红着脸冲了出来:“哈,是谁胆敢觊觎国王的财产!”

        然后,粗壮的汉子便如同和美杜莎直视一般僵在当场,任由斧子“噗”的一声落在地上并且深深的嵌到泥土里。

        “劳里尼,加姆,闭嘴!”

        听到自家主人这样一声怒喝,两条刚刚还在疯狂吠叫扑咬的大狗便立即乖乖的闭嘴,纷纷摇头晃脑的凑到主人的腿边,发出顺服的“呜呜”声,将宽且短的流淌着涎水的嘴向着主人讨好的不断拱来拱去。

        但是,往日里八成非常疼爱他们的主人此时却连一个亲切的拍打都无暇给他们:“库姆贝,给我滚出来,快点,来了贵客啦!”

        屋里立刻响起了撞墙的声音和瓦罐打烂的声音。

        之后,一个小一号的克维尔德便浑身是血的冲了出来。

        这个名字叫做库姆贝的女人有着圆滚滚的脑袋、圆滚滚的眼睛、圆滚滚的脸蛋和同样圆滚滚的下巴。在那张圆滚滚的脸的正中央,一个圆滚滚的鼻头上,两个略向外翻的圆滚滚的鼻孔使她看起来和她所负责照料的那些存在有几分神似。

        而在她身上所穿的那件被她那几倍丰腴的身体撑得颤巍巍鼓胀胀似乎随时会炸裂开的亚麻色长裙外面,则披了一件常常出现在铁匠身上的皮围裙。

        那件正有鲜血往下流的皮围裙,也就是给了我“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印象的罪魁祸首了。而且,那女人的两手也沾满了鲜血。

        毫无疑问,那个库姆贝如果不是克维尔德的妻子,那就一定是他的女儿。

        因为,看到库姆贝既然就这么冲了出来,克维尔德眼睛一瞪,举起拳头就要打:“你怎么敢穿成这样就出来见王子殿下!”

        那个可怜的女人即委屈又惊讶,只瞪大了眼睛向后缩,嘴上还为自己辩解着:“可是斯科尔快要死了。”

        这句辩解让猪倌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悲伤。但是随后,克维尔德瞪起眼睛:“你这个蠢女人,难道你没听见我说的——王子殿下来了!”

        “够了克维尔德,没有提前打招呼就上门,给你添了麻烦。但是,我们还是先去看看斯科尔吧。”

        虽然不知道斯科尔是谁,但毫无疑问是个对他们两人而言都很重要的家庭成员,看这架势怕是受了重伤,生命垂危。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情况,但在这种时候去探望一下总没什么坏处。

        然后,猪倌也露出了惊讶和怀疑的表情:“这……不合适吧,殿下……”

        “别浪费时间。”

        “是。您请。”

        “真的是,非常感谢您,殿下。”

        在我坚定的命令之下,猪倌放弃了迟疑为我引路,而那个女人则泪眼婆娑的向我道谢,却又不敢把沾满鲜血的手靠近我,样子滑稽极了。

        在克维尔德的引领下,希米尔的保护下,我生平第一次踏进了一个猪倌的住所。

        臭。

        这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感受。

        平心而论,虽然北地人在同时期的欧洲列国蛮子中算是特别爱干净的异类,但那也只是“同时期”而言。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他们终究还是不讲卫生的。

        就算是作为国王居所的狼厅,因为住了一帮天天锻炼的糙爷们,并且常年召开宴会,也总是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汗臭味和呕吐物的气味。

        但是,和这一间比起来,狼厅简直就算得上是“阿妹你看的空气清新又甘甜”了。

        血腥味、汗臭味、食物酸腐味、牲畜排泄味、阴冷潮湿味……

        大概我能分辨出和分辨不出的若干种味道不分彼此的混杂在一起,让我几乎直接被顶了出来。

        总的来说,那位“斯科尔”就算是不受重伤大出血,常年呆在这样的屋子里,估计也离死不远了。

        这间屋子足有一般北地人的长屋四倍大小,和我的宿舍比起来也有两倍大小,并且在屋里简单的用栅栏分隔成了两个区域。

        外面比较大的区域,是供猪群过夜的——牲畜排泄物和酸腐食物的气味主要就是从这里发出的。而里面比较小的区域,则是猪倌一家人居住的地方。在猪倌的带领下,我小心的避开地面的水渍,尽可能踩着干燥结实,而且没有屎的地面前进,经过了几乎一个世纪的漫长跋涉,在我已经死去无数次之后,才终于胜利的到达了人居住的地方,而不是悲惨的摔倒在地,一头淹死在猪粪里。

        在长屋的尽头,一大堆已经被鲜血染红的麦秸的正中央,那个有气无力的躺着的,就是斯科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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